粵府辦〔2020〕1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30日
廣東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明確出資人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49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廣東省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