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公安部
海關總署 公安部公告2025年第89號(關于擴大《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和《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兩證合一”改革試點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升進口機動車輛通關效率,決定將《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以下簡稱《證明書》)和《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以下簡稱《隨車單》)“兩證合一”改革試點范圍擴大至黃埔海關?,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黃埔海關申報進口的汽車、摩托車,對原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34號(關于《貨物進口證明書》相關事宜的公告)、《進口汽車檢驗管理辦法》(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238號、240號修改)等相關規(guī)定需要分別簽發(fā)《證明書》和《隨車單》的,在進口車輛辦結放行手續(xù)并經(jīng)檢驗合格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