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令
(第八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特制定《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公布,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局長高盧麟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
《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國專利局是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管理部門。
第三條以專利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出質人必須是合法專利權人。如果一項專利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則出質人為全體專利權人。
第五條全民所有制單位以專利權出質的,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