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73號(關于自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qū)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要求的公告)
為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安排,海關總署制定了海關監(jiān)管貨物自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qū)(以下簡稱內地)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要求?,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企業(yè)、單位開展以下業(yè)務,按照本公告要求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一)“零關稅”貨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進入內地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轉為國內流通貨物,或享惠主體自愿選擇補繳進口稅收。
(二)海關特殊監(jiān)管區(qū)域外保稅加工(增值)專用賬冊項下貨物進入內地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轉為國內流通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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